1、出口包装箱木托盘表面不允许有任何损坏和污渍,无锈斑、剥层、龟裂或其它纸材缺陷,木托盘里纸不允许 有拼接、缺材、折皱、透胶、色差等缺陷,同一批包装箱白度、纸材必须达成一致,预印和胶印uv包装 箱面纸上uv层允许有轻微裂痕,不允许有掉渣现象。
2、包装箱木托盘要有印刷图案,文字需清晰正确并深浅一致,放置准确(允许套印误差范围为1mm),印 刷墨迹不允许出现掉墨现象, 不允许错字、 错印、 漏印或重印多余的印刷图案字迹, 包装箱每箱1mm1mm 大小之内漏白现象不得多于5处, 如有多余印刷墨迹现象, 在木托盘正面每箱1mm1mm大小之内不得多 于5处,而在包装箱木托盘侧面每箱2mm2mm大小之内也不得多于5处,条码必须可识别。
3、包装箱木托盘压痕线宽度不得大于12mm,折线居中,不得有裂破、断线、重线等多余的压痕线及影响 感官折迹缺陷。
4、包装箱木托盘成型的必须方正,无叠角、翘交现象,木托盘成型后两摇盖相对错位不允许超过5mm,成型 后叠角漏洞直径不超过5mm,钉合搭接舌宽为35mm-50mm。
5、包装箱箱钉使用带有镀层的低碳钢扁丝,不应有锈斑、剥层、龟裂或其它使用上的缺陷,箱钉应沿搭接 舌中线钉合,排列整齐,偏斜不超过2mm,间距均匀,首尾钉至压痕边线的距离为137mm钉合接缝处 应钉牢、钉透,不得有叠钉、翘钉、不转角钉等多余钉印、钉孔,印刷图案及文字上不允许有钉。
本文关键词:出口木托盘包装要求